|計畫概要|水資源回收中心建設|公共管網建設|用戶接管建設| | |
公共管網佈設規劃: 公共管網通常可分為主幹管、次分支幹管、人孔等,主要說明如下: 1. 主幹管:通常是指連接到水資源回收中心的主要幹管,由於主幹管接收了所有的污水,因此管徑通常都 比較大,管材主要為預鑄混凝土管,並於管材內壁配置適當的防蝕保護。 2. 次、分、支幹管:次、分、支幹管是由主幹管再分支出來,延伸到巷道街弄各用戶端的管線。次幹管是 指連接主幹管的管線,分幹管則連接次幹管,支幹管連接分幹管,如此構成一個完整的分支系統。次、 分、支幹管管徑通常比較小。 3. 人孔:管線使用時,需要有人定期去檢視管線的狀況,並針對阻塞及破損部分進行維修,因此在隔一段 距離以後,就必須設置人孔,方便人員下到管線所在範圍。 污水下水道管網興建時程: 1.第一期:於民國97年12月13日前主幹管應佈設至3,675公尺;於民國101年12月13日前分支管網(含巷道 連接管)累計應佈設至27,132公尺。惟主幹管佈設長度於考量工程實務、細部設計之差異性,得 經縣府審核同意後調整之。 2.第二期:於民國105年12月13日前分支管網(含巷道連接管)累計應佈設至50,472公尺。 3.第三期:於民國108年12月13日前分支管網(含巷道連接管)累計應佈設至81,290公尺。 |